| 臨沭縣 2019 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 ||||||||||||||||||||||||
| 2020-03-03 點擊數: | ||||||||||||||||||||||||
|
||||||||||||||||||||||||
|
||||||||||||||||||||||||
|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公室有力指導下,臨沭縣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持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強力推動法治社會建設,為建設和美幸福臨沭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現將一年來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黨的統一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臨沭縣成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負責統籌協調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辦公室下設依法治縣辦秘書科,負責相關具體事務。成立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執法、司法、普法等四個協調小組,負責協調推進本領域相關法治措施的制定實施。先后召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和辦公室第一次會議,安排部署本年度重點工作。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 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召開政府常務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制定出臺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工作規則、協調小組工作規則和辦公室工作細則,印發《中共臨沭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19 年工作要點》,確立了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總目標,明確了法治政府建設的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和時間節點,并將有關的任務措施進行了細化分解落實到了具體的職能部門。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臨沭縣2019 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對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重點工作進行了科學規劃安排,嚴格按照《計劃》確定的方法步驟和時間節點逐項落實,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三)強化考核督導。將“法治建設”“依法行政”納入全縣經 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并增加分值權重。大力開展法治政府示范縣創建工作,并同步開展示范創建工作督導整改,督促各責任單位開展自查自評,形成整改清單,確保法治政府各項指標要求落到實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組織開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督查工作,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深化“放 管服”改革,持續開展簡政放權,積極推進簡政放權改革行動落地見效,落實上級部門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政策,今年共分兩批取消縣級行政審批事項21 項,承接上級下放行政 審批事項15項,實現行政權力瘦身和下移。扎實推動“一次辦好”改革,在政務服務標準化、便民化、精細化上下功夫,編制 “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全縣共梳理1861項“一次辦好”事項,實現審批要素模板化、審批流程便利化、審批程序標準化。 (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快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釋,對政府出臺的現行有效政策文件列出目錄,仔細排查,一次性完成歷史存量文件的清理,清理相關規范性文件37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地落實,切實改進執法方式,增強服務意識,做到行為規范、程序規范。發揮司法審判在促進保障、調整平衡、監督制約、規范引導、制裁打擊等方面的職能作用。完成縣、鎮(街)、村居(社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司法行政系統各項資源,統籌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公證、人民調解、司法鑒定等服務,實現“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降低市場主體尋求法律服務的成本,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大力推進法治創建,組織開展“法律進企業”等法治宣傳活動120場次,圍繞產權保護、維護市場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進公平競爭等內容,通過以案釋法、法治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營造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三)優化機構職能設置。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 要求,進一步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對縣委議事協調機構、黨政工作部門進行優化調整,新設議事協調機構5 個,調整優化5 個;新組建工作部門10 個,重新組建工作部門3 個;優化部門 職責7個,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科學合理設置部門內設科室,并重新修訂了黨政工作部門三定規定,進一步優化調整機構設置和工作職能。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定《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 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積極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推進“互聯網+監管”工作,編制工作目錄清單,為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打好基礎。 (五)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依托縣、鎮、村三級環境管理網絡,加大日常監察和雙隨機抽查力度,抽查污染源119家次,累計立案67 件,罰款額 395.84萬元,移交公安部門實施行政拘留4件,有效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結合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暨省委巡視組反饋涉及養殖污染問題,對全縣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全面巡查,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堅決杜絕漏報漏整、復建復養現象發生。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結合“6.5 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法律宣傳活動,營造保護生態環境良好法治氛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健全完善依法決策機制。下發《關于公布縣級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的通知》(沭司發〔2019〕27 號),編制了行 政規范性文件制發主體清單。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政府決策法制審查機制,嚴格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確保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 (二)做好備案審查工作。今年以來,分別對《臨沭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臨沭縣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臨沭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臨沭縣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臨沭縣企業轉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并向省、市進行了備案。 (三)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通過公開選聘,與三家律師事務所建立了合作關系,擔任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不斷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處理法律事務和推進依法行政方面的積極作用,今年以來,邀請法律顧問參加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4 件,參 與人次為10人次。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推進“三項制度”貫徹落實。積極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地落實,組織全縣執法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收聽收看全省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電視會議,印發了《全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資料匯編》。8 月15 日,召開臨沭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推進會議暨培訓會議,印發相關文件并進行了行政執法專題培訓。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立了 “三項制度”專欄,對縣直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清單、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清單等進行了公示。 (二)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監督管理。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執法機關的機構性質、執法主體類別、執法職權類型等內容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組織全縣行政執法單位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查工作,對部分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導,充分了解掌握各執法單位在制度建立完善、執法設備配備、法制審核人員配備、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編制等方面的具體做法和存在的問題。 五、完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 (一)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目前我縣已建立縣、鎮、村三級調委會,縣人民調解委員會1 個,鎮街人民調解委員會9 個,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236個,調委會已覆蓋到全縣所有行政村和社區。在建立人民調解三級網絡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目前在訴調對接、醫療糾紛、交通事故、物業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15個,實現了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村居(社區)、重點行業領域“兩個全覆蓋”,其中醫療糾紛調委會和訴調對接調委會發揮了突出的作用。制定了《臨沭縣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臨沭縣人民調解案件補貼審核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和考核辦法,組織開展了“十佳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十佳人民調解員”雙十佳評選活動,并對評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通過發放各類補貼和表彰獎勵,調動人民調解員工作積極性。 (二)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不斷暢通行政復議通道,提高行政復議案件糾錯率。到目前為止,今年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74 件,結案57 件,糾錯12 件,糾錯率為21%;其中作出 撤銷決定的案件為10件,確認違法的案件2件。 (三)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以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鎮街公共法律服務站和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為依托,健全縣、鎮、村三級普法網絡。加強普法隊伍建設,發揮縣“七五”普法講師團和“以案釋法”講師團作用,成立專兼職法治宣傳隊伍,組織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活動260場次。全面推行“3W”普法責任制,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調解誰普法”責任制,推進實時普法、精準普法、訂單普法,開展有針對性的普法宣傳,使普法更加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