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臨沭縣金花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 ||||||||||||||||||||||||||||||||||||||
| 2026-07-3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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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山東省礦業權出讓工作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臨沭縣人民政府批準,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山東省臨沭縣金花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實施網上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場所:臨沭縣沭新東街32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臨沂市北京路8號市政務服務中心5層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臨沭縣金花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 礦區編號:沭礦2026-01 開采礦種:建筑用安山巖 地理位置:臨沭縣大興鎮金花村北 礦區面積:0.1685km2,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體系) 擬設礦區拐點坐標一覽表
資源儲量:礦區范圍內保有建筑用安山巖資源量1470.1萬噸(585.5萬立方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設計利用資源量1033.27萬噸(411.66萬立方米),設計可采資源量為1012.61萬噸(403.43萬立方米);綜合利用全風化-強化風剝離物7.5萬立方米;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擬建生產規模為100萬噸/年。 開采標高:最高標高+55m,最低標高-40m; 擬出讓年限:10.13年(不含基建期) 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 四、公開出讓起始價、保證金 本采礦權公開出讓起始價為4200萬元(大寫:肆仟貳佰萬元),競買保證金為3000萬元。 五、競買人資格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營利法人主體資格,且有效存續。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三)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 (四)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需具備與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七)參與本次采礦權競買的意向競買人必須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 六、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6年9月10日(上午9:00)—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 網上地址:http://61.133.111.69/linyi/ 七、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登錄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61.133.111.69/linyi/),在網站首頁“企業用戶登錄”中“土地和礦業權”欄目打開該項目公告,點擊下方的“免費下載出讓文件”,免費下載電子版出讓文件或到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取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6年7月30日—2026年9月10日 申請報名方式:(1)競買人登錄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點擊“企業用戶登錄”進行主體用戶名信息的注冊;如競買人有辦理CA數字證書的需求,可在“CA網上辦理”中辦理CA證書。(2)競買人可用注冊的主體用戶名或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進行報名,網址:http://61.133.111.69/linyi/。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申請及承諾書(加蓋公章)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5.上傳“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相關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6.競買保證金收據(保證金需在掛牌開始時間前到賬)。 八、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10萬元整或其整倍數。 (二)本次采礦權出讓設底價,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報價低于底價,不成交。 (三)競買環節按照常規報價(掛牌時間內進行的報價)、限時競價方式進行。掛牌時間內僅有1個競買人報價的,掛牌時間截止時競價結束。掛牌時間內有2個或2個以上競買人參與報價的,掛牌時間截止時系統進入詢問期;競買人在詢問期內確認繼續參與報價的,則進入限時競價程序,限時競價時限內無人報價則競買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為競得人。 九、風險提示 參與采礦權的競買存在風險,應謹慎。礦產資源開采具有不可預見性的風險,競買人參與競買前應通過實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該采礦權的相關情況,審慎評估風險。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掛牌出讓采礦權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掛牌文件參與競買。競買申請人應認真、全面、系統閱讀本公告及掛牌出讓文件,對文件內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該出讓礦區屬地鄉鎮政府已開展了礦區出讓范圍及影響范圍內的土地流轉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等工作,出讓范圍及影響范圍內的土地流轉費用,進出道路、水電及相關設施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用,須由競得人支付。涉及的周邊群眾關系等礦地關系須由競得人自行與有關單位、權利人協商解決。競得人在競得采礦權后,按程序自行辦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應急管理、水利等相關部門要求的許可審批手續,費用自理,未取得用地用林及相關許可手續前,不得開采礦產資源,因此產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后果由競得人承擔。因礦山建設和生產經營等活動造成群眾矛盾及因此導致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競得人領取了采礦許可證后,非因出讓人過失造成的采礦權損減(包含但不限于開采區塊面積縮減、采礦許可證廢止或吊銷、出讓合同終止等),出讓人已經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十、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申請競買前,競買人應當詳細閱讀網上交易出讓文件及出讓礦業權相關信息。競買人對網上交易文件和礦業權現狀存有異議的,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交易活動無異議。 十一、違約責任、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參加公開出讓的競買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競買人或競得人資格,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列入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內參加礦業權交易活動資格并予以公告,并執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懲戒相關規定,造成損失的,由競買人或競得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處理: (一)競買人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 (二)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競買資格的; (三)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四)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五)構成違約的其他行為。 十二、其他約定 (一)競得人應按照《采礦權出讓成交通知書》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到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資格復核,簽訂《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 (二)簽訂《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成交結果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臨沭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三)成交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應在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與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出讓合同簽訂后,競得人按照合同約定及稅務部門繳款通知書要求,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四)采礦權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完善辦理不動產權證和采礦許可證所需相關前置材料,并提交至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窗口,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五)競得人須依據山東省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開展規劃、設計與建設工作,正式投產后1至2年內應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 (六)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和通知。 十三、聯系方式 掛牌單位: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電 話:0539-6219113 地 址:臨沭縣沭新東街32號 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以變更公告為準。 本公告在自然資源部網站、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同時發布。 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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