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學用膜 保護環境——地膜科學使用回收倡議書 | ||||||||||||||||||||||||
| 2026-03-19 點擊數: | ||||||||||||||||||||||||
|
||||||||||||||||||||||||
|
||||||||||||||||||||||||
|
春耕備播、秋收秋種,是地膜科學使用和廢舊地膜清理回收的關鍵時期。為保護耕地質量,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推動全縣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我們倡議大家積極行動:科學使用地膜,主動回收殘膜,共同守護美好家園。 地膜殘留危害大 殘留在土壤中的地膜不易分解,如不及時回收,危害眾多。影響土壤中水、氣、肥正常運轉,抑制種子發芽和根系生長,導致作物減產,降低棉花等產品品質;殘膜夾雜在飼用秸稈中,影響動物消化;殘膜散落在田間地頭、道路溝渠和房前屋后,形成視覺污染,影響農村環境美觀;殘膜形成的微塑料及隨意焚燒廢舊地膜產生的有害氣體危害人體健康。 地膜選用有標準 國家倡導從使用標準地膜促回收、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減量使用聚乙烯地膜等三方面解決地膜污染。標準地膜是指厚度≥0.01毫米,有關指標符合《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13735-2017)規定的地膜,特點是提高了厚度、延長了耐候期,方便撿拾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是指可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終完全降解成CO2(或CH4)、H2O及其所含礦質元素,有關指標符合《全生物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T 35795-2017)規定的地膜,特點是殘膜無需撿拾回收,一到兩年內基本能安全降解,降解產物對環境無害。 大家在購買地膜時要注意查看產品合格證及地膜質量,嚴禁購買、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聚乙烯地膜和含聚乙烯的非全生物降解地膜,依據生產需求和作物生長特點科學選用地膜,正確看待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正常降解破損。 地膜回收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農用薄膜”“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規定及時回收農用薄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用薄膜使用者為個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無利用價值的,由使用者負責收集整理,清運至當地生活垃圾回收點或者廢舊農用薄膜回收站點”。不按規定及時回收地膜是違法行為,我們呼吁大家自覺守法,積極參與社會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舉報。 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科學使用地膜,主動回收殘膜,攜手共建美麗家園!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