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縣住建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經調查,今年2月3日您在該小區售樓處看中并預定了一套新房,當時售樓處也告訴您如果將來不買房定金不予退還,你是知情的,交納了3萬元意向金。經了解和證實你的家庭出現了重大變故,確實不需要購買該處樓房,本著以人為本、結合實際的原則,縣住建局召集您和開發商進行了座談協調,最終開發商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同意退還3萬元意向金,并打入了您的銀行賬戶。您表示非常滿意和感謝。感謝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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